近期,廣西稅務部門在對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情況開展事后抽查時,發現桂林某管理咨詢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馮政杰未據實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遂依法對其進行立案檢查。
經查,納稅人馮政杰在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通過虛假填報大病醫療、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等方式,少繳個人所得稅。經稅務部門提醒督促,馮政杰拒不辦理更正申報。稅務部門對其立案檢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第三稽查局對馮政杰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15.41萬元。日前,稅務部門已經依法送達《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馮政杰已按規定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
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相關負責人提醒納稅人依法及時辦理匯算清繳,并核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應當辦理匯算清繳而未辦理、申報繳稅不規范、取得應稅收入未申報等情形并抓緊補正。稅務機關發現存在涉稅問題的,會通過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約談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納稅人整改,對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依法追繳稅款、滯納金,并納入稅收監管重點人員名單,對其以后3個納稅年度申報情況加強審核,情節嚴重的,將依法進行立案檢查。